最新地税纪检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09-02 03:19:12 作者:雨中梧 工作报告 最新地税纪检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精选5篇)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地税纪检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篇一

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八严禁”、“十二不准”等规定;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四风”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节日提前做好警示提醒教育;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和考试;组织开展《监察法》宣传月教育活动。增强员工的廉洁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除加强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章守纪日常监督检查外,根据集团党委工作部署开展了“1+3”、重大风险防控识别、作风建设“十项共性问题”、“30问”、“升学宴、谢师宴”、暑假期间作风建设、联合监督检查及“回头看”等多项自查自纠专项活动,进一步清查和规范各项管理、操作流程,使生产经营管理依法合规。

每月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传达纪委文件、会议精神,组织、协调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接受集团公司的各项监督、检查,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

深入领会党风廉洁建设的精神要求,使纪检监察职能在生产经营管理中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立足早发现、早处置,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纠正“四风”,带头做好遵纪守法的表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责任,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严防“灯下黑”。

1)加强学习纪检工作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成效,使纪检工作融入到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推动企业健康管理。

2)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思想上的“人情关”,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及时纠正“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

3)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及时指导相关人员落实好党风廉洁工作,督促各项管理严守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管理。

地税纪检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篇二

一些单位存在轻作风纪律建设、重业务的思想,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三)同级监督“尴尬”,监督存在缺位。纪委(纪检组)在同级党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又是同级党委(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织人员的自身考核受制于同级党委(党组),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对象,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从而使得纪检监察部门对同级党委(党组)的监督“太软”,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没有力度。作为监督对象,没有接受监督的意识。监督对象表面接受监督,但实际因为职位高低、排名原因,产生“你敢监督我吗”的思想。

(四)“三转”推进不到位。纪检监察部门在落实“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方面,“转方式、转作风”有了一定成效,但在“转职能”上仍有较大压力。清理了一部分职能,交还主责部门,但还有不少纪检监察部门仍然在做“份外”之事。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过硬,不懂监督不会监督。

  (一)深刻理解“监督责任”的内涵。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推卸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和习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此外,不断强化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增强“两个责任”意识,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委(党组)的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教育管理监督体系。

(二)健全体制机制。制定并不继细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并切实落实贯彻,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

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等主责主业上来。

(四)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提醒、谈心谈话,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防止“要么好干部、要么阶下困”的极端。抓好党员工作纪律作风、文风会风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与法院、公安和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严肃查处腐败案件。

(五)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选优配强纪检监察人员。加强自身建设是履行好监督责任的保障。加强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讨论交流、“以战代训”等活动,切实增强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综合业务素质能力。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同时,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办案工作队伍,不继提升纪检监察专业化水平。

地税纪检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篇三

9.信访举报渠道不畅,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不能及时收集和办理。

10.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不能严格执行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制度,存在隐瞒不报、迟报漏报、选择性上报的问题。

11.对交办案件查办不力,有意拖延办案时限、敷衍应付办案。

12.本单位本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存在压案不查、查而不究现象。

13.在办案过程中发生徇私舞弊、办人情案问题以及截留、挪用、私存暂扣、收缴涉案违纪违法款物的情形。

14、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严,发生涉案信息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等问题。

15.在查办案件中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收受贿赂等执纪违纪情形。

16.办案人员不能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违反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致使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地税纪检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篇四

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党委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一)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

2、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4、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5、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责任

6、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xx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施办法》,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

7、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8、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制度。

9、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作风建设责任

10、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县规定和八条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

11、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2、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四)选人用人责任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地税纪检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篇五

近年来,大同镇纪委在上级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注重强化对镇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镇纪委在同级监督的探索和落实上有了长足的进步,有效促进和加强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建设。

一、基本情况介绍

****年**月底大同镇**个社区(村)纪委、**个纪检小组选举成立,**月阳光社区纪委选举完成,大同镇辖区内**个社区(村)实现纪检组织全覆盖。大同镇纪委现有专职纪委书记**名,专职纪检干事**名,兼职纪委委员**名,规范化谈话室**处。社区(村)现有纪检干部**名。

二、全面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

镇党委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一层管一层,层层压实责任,镇纪委“真抓真做”共同推动“两个责任”履行。镇纪委书记参加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镇纪委副书记列席会议,全面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的过程监督,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杜绝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对违反政策法规的讨论事项敢于坚决发声。

同时,镇纪委强化对研定事项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检建议,并督促有关问题整改落实。一是做到监督检查范围全铺开。制定纪委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财务规范执行情况、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财政资金审核发放情况等日常工作纳入检查范围。二是力求监督检查方式多样化。通过督查、暗访、测评、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将日常监督检查与*******等工作相结合开展专项督查。三是确保督查反馈问题病灶清。对督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暴露出的廉政风险点,坚持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查不足、寻漏洞,针对性地为党委制定、修改和完善规则制度提出纪检建议,并做好督查问题整改、制度规章修订的监督指导,进行不定期的“回头看”,巩固好、坚持好督查整改成果。

三、从严把关当好选人用人“评委”。

严守“入口关”。一是镇党委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镇纪委书记签字确认并对推荐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二是在选拔任用干部时,镇纪委全程参与投票推荐、个别谈话、组织考察等用人选人流程,并对人选提出是否影响使用的结论性意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严把管理关。一是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不定期访谈等形式,及时发现干部在政治态度、思想倾向、能力素质上暴露的问题,及时给予提示提醒。二是编印《大同镇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突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三是为二级机构负责人、社区(村)主要领导建立廉政档案,动态化更新,全覆盖管理,全面监管干部“廉情”。

严肃执纪关。镇纪委紧扣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案件,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执纪,2018年至目前立案审查违规违纪党员干部***人次,其中查处镇干部**人次,查处社区(村)“两委”干部**人次。其中违反工作纪律的**人,违反廉洁纪律的**人,违反生活纪律的**人,违反群众纪律**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人、党内严重警告**人,留党察看**人、开除党籍**人,继续保持了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四、勤勉客观充当对上“电话亭”。

一是镇纪委每年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以述责述廉述德报告书面形式,收集汇总、审核把关后向上级纪委报告。

二是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专项行动、明察暗访等多渠道多方式收集案件线索过程中,一旦发现有涉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信访举报或“一案双查”的问题线索,即移交或报广德市纪委监委备案。

三是在协助上级纪委监委对班子成员执行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外,镇纪委注重在平时工作交流、谈心谈话及8小时外了解掌握党委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变更情况。一旦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提醒当事人向上级纪委监委即时准确报告,并事后与上级纪委监委就当事人报告情况进行核准更进。

五、从严问责站好对内“纠察岗”。

一是运用“四种形态”,以红脸出汗为常态。适时结合专项行动开展督查,对政务服务大厅等部门开展暗访暗查,对民政资金延伸审计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清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外,对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亦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

邀请市委党校干训部讲师,为班子成员开设廉政课堂,进一步提升廉政修养。

三是开展政治体检,自查自摆防微杜渐。按照市委统一部署,镇纪委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全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围绕“*****”全面开展政治体检,查摆发现并收集个人问题***条,班子问题****条,并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

四是督促落实调研,充实决策理论依据。镇纪委制定调研工作提示单,提醒督促党委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并要求按照时间结点报送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目前,镇纪委已收到调研报告****篇。

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自查报告

乡镇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汇报